为进一步强化专业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培育专业特色,提高本科专业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康学院专业评估方案(修订)》(校发〔2022〕57 号,以下简称《评估方案》)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专业评估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体育教育4个专业。
二、评估内容
本次专业评估的评价内容为专业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学资源、专业管理与持续改进、学生发展及培养效果和自选特色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
1.成立专业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教务处、学工部、团委、科研处、发规处、人事处计财处、国资处、招就处、图书馆、信息化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院长、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由5人组成,校内专家4人,校外专家1人。
3、相关二级学院成立评估工作小组,组织专业自查自建与自评工作。
四、评估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专业自评。6月2日——9月9日(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周五),各专业开展自查自评;9月9日下午5点前,各专业将专业自评报告(一式五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
2、实地考察。9月16日前,专家组完成材料审阅;9月23日前专家组完成实地考察;9月30日前,公布专业评估结果。
3、整改阶段。整改时间为1年,2023年9月相关专业提交专业评估整改工作总结,专家组回访检查专业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1、本次评估主要考察专业近三年(学年)来的建设与改革情况,参评专业需对照《评估方案》文件中的评估指标体系,准备2019至2021年度(或2019-2020学年至2021-2022学年)的相关资料,要求数据、资料真实可靠。
2、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评专业开展自查,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撰写专业自评报告。在专家组实地考察期间,汇报专业建设情况,接受专家组检查和访谈等活动。
3.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计财处、学工部、国资处、图书馆等部门协助提供参评专业所需数据和资料,如专业建设经费、师资、教学科研成果及奖项、实验室设备情况、图书资料情况等。
六、特别提醒
1.专业评估重在指导专业建设与发展,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通过评估促进专业强化弱项、补齐短板,各专业应高度重视,以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和不足,有效落实整改。
2.实地考察和抽调材料清单等具体安排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联系人:郑老师 谭老师
联系电话:3261810
附件:1.安康学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及等级标准
2.安康学院专业评估基本数据表
3.安康学院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模板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