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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24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年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专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案例专项项目共计46项(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案例项目验收表》(附件2,简称《验收表》),撰写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和案例展示推广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其他结题验收支撑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对案例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在《验收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安康学院2025年到期案例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简称结题验收汇总表)。

3.教务处形式审查“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并组织校内展示推广。案例展示推广为结题的必备条件,未按要求填写的项目不予校内展示推广。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验收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结题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验收表》,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④案例展示推广内容,⑤结题验收汇总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其他结题验收支撑材料

2.电子材料:将《验收表》、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案例展示推广内容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打包,按照“二级学院(部门)名称+2025年案例专项结题材料”命名,由二级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akujwcjxk@126.com。

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4。

4.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及要求见附件5。

5.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结构不作统一规定,格式参照附件4,字数不少于1500字。

6.纸质版装订要求:

每个项目《验收表》、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及证明、案例展示推广内容按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②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

③结题验收支撑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主持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41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107A室,不受理个人结题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曾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1.安康学院2025年案例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案例项目验收表

3.安康学院2025年到期案例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

4.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5.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及要求






教务处        

2026年324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5年下半年师范生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到期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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