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5年到期校级教育教学改革案例专项项目组织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的案例专项项目共计46项(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案例项目验收表》(附件2,简称《验收表》),撰写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和案例展示推广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其他结题验收支撑材料,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部门)。
2.所在二级学院(部门)对案例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在《验收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填写安康学院2025年到期案例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3,简称结题验收汇总表)。
3.教务处形式审查“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并组织校内展示推广。案例展示推广为结题的必备条件,未按要求填写的项目不予校内展示推广。
4.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验收结果,由学校发文公布。
三、结题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①《验收表》,②案例,③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④案例展示推广内容,⑤结题验收汇总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性提供其他结题验收支撑材料。
2.电子材料:将《验收表》、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案例展示推广内容、结题验收汇总表、结题验收支撑材料打包,按照“二级学院(部门)名称+2025年案例专项结题材料”命名,由二级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akujwcjxk@126.com。
3.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见附件4。
4.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及要求见附件5。
5.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含推广成效及证明)结构不作统一规定,格式参照附件4,字数不少于1500字。
6.纸质版装订要求:
①每个项目《验收表》、案例、实践成果应用情况报告及证明、案例展示推广内容按顺序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
②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
③结题验收支撑材料:A4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主持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6年4月10日之前将上述材料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2107A室,不受理个人结题材料。
联系人:王老师 曾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1.安康学院2025年案例专项项目立项名单
2.安康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案例项目验收表
3.安康学院2025年到期案例专项项目验收汇总表
4.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要求
5.案例展示推广内容及要求
教务处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