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认真做好学院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工作,现需准确填报各院系教研室数据情况。请各院系组织教师认真填写《安康学院院系教研室设置一览表》(本表不随文印发,请各院系从教务处网页自行下载),按期上报。
一、填报要求:
1.按照《安康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安康学院 教字[2007]32号)文件要求,教研室成员不得出现交叉现象。教师可自己申报专业方向,由院系确定教研室归属,不得因课程变动随意变动教研室。
2.教师姓名填报时用“*”者标识教研室主任,“△”标识实验系列教师,引进手续在办理中的教师用“()”。
3.填报时间截止2010年8月30日。
二、数据送交时间、地点
各院系于10月15日前将本院系教研室数据送至教务处1102办公室。
附件:安康学院院系教研室设置一览表
教 务 处
二○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