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评教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及时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情况,进一步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有效促进教风学风建设,落实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1年11月8日~11月21日。
二、评教对象
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含外聘教师),均为被评教对象。
三、评教主体
全校有课程学习任务的班级学生(含部分毕业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校级教学督导;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
四、评教内容
1.学生:对任课教师和教材进行评价。
2.教师:对听过的同一教研室教师讲授课程进行评价、对本人授课教学班学生进行评价。
3.校级教学督导、二级学院领导及教学督导:对听过的课程进行评价。
五、评教方式
师生评教均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评教系统开放时限为11月8日至11月21日。学生评教采取集中评教和分散评教两种方式进行,集中评教起止时间为11月15日-11月18日,集中评教具体时间和机房安排见《安康学院网上集中评教时间安排表》(附件1);分散评教要求在评教系统开放时限内自行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师生网上评教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附件3。
六、相关要求
1.评教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二级学院是网上评教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单位。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按照《安康学院网上评教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3〕165号)》要求,通知每位学生和教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2.请各二级学院在评教工作开始前,及时通知新进教师及尚未完善个人系(室)信息的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完善个人信息,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学生和教师完成评教任务,实时参评情况将以一定方式予以公布。未按要求完成网上评教者,将被限制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成绩录入、查看等部分功能。
4.每位学生应根据任课教师的实际授课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正确提交。为有利于教师进行教学反思,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请参评学生在评教界面下方“评语”栏中填写个人意见建议,要求用语文明、客观、详实。
5.二级学院已备案的不参评课程不参加本次评教。
6.在评教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郑治国、谭磊;联系电话:0915-3261810)
附件:1.安康学院网上集中评教时间安排表
2.安康学院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3.安康学院教师网上评教操作指南
4.安康学院教师完善教研室信息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