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监控体系 
 质管队伍建设 
 日常监控 
 专项评估 
 师范类专业认证 
 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行业专业认证 
当前位置: 首页>>质量监控>>专项评估>>正文
安康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课程评估的通知
2023-05-05 16:4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育教学管理,提升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课程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1.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美术学、音乐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7个专业本学期开设的核心课程需全部参与课程评估。

2.全校其他专业至少选取2门课程参与课程评估(选取范围: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师教育类课程、集中性实践课程),具体课程由二级学院自定。

3.度课程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课程必须参加本次评估。近三年获准立项建设的国、省一流课程,不参加本次评估。

二、评估依据

课程评估的指标体系参照《关于印发安康学院课程评估方案的通知》(校发〔2022〕74号),从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状态、学习效果、课程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估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自评(20235565

1.成立机构。各学院成立课程评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课程评估实施方案、指定评估的课程、组织课程团队进行课程自评、组织专家进行院级评估、汇总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整改等。

2.课程选取。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期课程安排,确定具体参评课程。

3.教师自评。各专业组织参评课程团队对照课程评估标准,在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实质内涵的基础上,对课程进行自评,逐个考核点进行评价梳理课程建设成果、经验,查找课程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等,形成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

4.学院评估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成立“课程评估专家组”(建议学院采取相互评审方式进行评估),通过查阅自评材料、听取课程负责人汇报、随堂听课评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课程评估工作,给出评估成绩、形成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

5.材料报送及资料归档2023年5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课程评估实施方案和课程评估参评名单(附件1)报教务处质量科;学院评估结束后,需妥善保存课程材料及评估过程性材料备查

(二)学校抽查202366630日)

学校组建专家组,通过查阅材料、听取汇报、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对各学院课程评估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课程全面复评,对评估结果为“良好”、“合格”的课程进行抽评,给出参评课程的最终评估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进行公布。

五、结果应用

课程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课程评估结果作为二级学院课程建设、专业建设(评估)、年度教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核心依据之一。

评估结果为“优秀”的课程,团队成员在学校和二级学院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教学项目申报、培训进修推荐等方面,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课程,二级学院要针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照专家组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一个月内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报教务处,并推进整改工作,参加下一年度学校课程评估。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课程评估工作,妥善保存课程评估过程原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评估实施方案、课程评估报告、专家听课记录、专家打分材料若缺乏课程评估过程材料,学院课程评估结果视为无效。

2.课程负责人需准确理解课程评估内涵,在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查摆问题,明确改进措施的基础上,撰写完成自评报告,准备齐全支撑材料。

3.各二级学院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将本学院的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郑老师  谭老师(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2114室),电话:3261810,邮箱:1355176274@qq.com。


附件:1.二级学院课程评估参评名单

      2.二级学院课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3.二级学院课程评估课程负责人自评报告(模板)

      4.二级学院课程评估院评报告(模板)

      5.课程评估打分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


附件【2023年度课程评估通知文件及附件.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校级课程评估和2023年秋季学期参评课程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