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3日,教务处在2105会议室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专题学习会议,教务处和评估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汪义瑞主持。
会上,陈国杰副处长首先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详细阐述了《学位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对高等教育体系的影响。随后,李朴、梁郭子、徐玫分别领学了《学位法》的7章45条内容。
汪义瑞作了总结发言,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学习。全体成员要依据自身岗位特点,制定详实的学习计划,持续深化对《学位法》的理解,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二是拓展宣传。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三是贯彻落实。要以《学位法》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规范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机构以及各分机构的管理制度、人员组成、运行机制等,要在法律实施前全面清理现有规定和政策文件,凡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应当按程序和权限启动修订,及时进行修订和废止。
今后,我们将继续秉持严谨务实的态度,确保《学位法》各项规定平稳有序地融入日常教学与管理工作中,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审核:汪义瑞 撰稿:徐玫 发布: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