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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0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大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开展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本科毕业生,鼓励我校非毕业班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愿参加本次培训;学习结果可按规定置换校内公共选修课学分。

二、培训时间

2026518-610日。

三、培训形式与内容

登陆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进行学习线上学习

(一)通识课须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的学习,重点学习人工智能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二)交叉课须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三)实战课须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至少完成一门课程的学习,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学习注意事项:注册(没有账号需要先注册,已有账号直接登录)、登录、选课、收藏(方便以后继续学习时可以快速找到该课程)、学习和考核。

四、学习结果学分认定

培训证书形式为电子证书,分为两类:学生每完成1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课程考核要求的,可获得该课程的“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学生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各环节学习并达到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证书通过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

结合学校相关规定,三类可每类学习多门课程,学习和课程考核完成后,线上三类多门课程的合计学习时长15小时且每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以上,可认定校内公选课2学分(即置换校内1门公共选修课),成绩为三类多门课程的平均值。线上三类多门课程的合计学习时长15小时,不予认定校内公选课学分;学习完成但考核成绩不合格的课程不能计算合计学习时长。

请学生及时收集每门课程证书(下载打印)、学习时长(若无含课程名称相关信息的总计学习时长,请截图打印课程各模块学习时长)和成绩(截图打印)

学习结果认定校内公共选修课学分将在20269月开学后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构建学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按照通知要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安排专人统计学生培训情况并于61518:00前将参训学生人数(附件1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邮箱2313162984@qq.com

课程咨询电话:0915-3261838,联系人卜老师。

学分认定咨询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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