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25年度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履职情况考核工作,按照《安康学院系(教研室)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155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二级单位依据《安康学院系(教研室)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负责对所属系(教研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考核分值≧90 分)、良好(考核分值≧80分)、合格(考核分值≧60 分)和不合格(考核分值﹤60 分)四个格次,其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结果为相应格次。
三、材料报送
各二级单位将考核结果汇总并按照要求填报《2025年安康学院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履职情况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盖章签字,于2026年1月15日前以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江南校区2107A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akujwcjxk@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 曾老师 联系电话:3261824
附件
1.安康学院系(教研室)建设标准(试行)
2.安康学院2025年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副主任履职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