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实习指导教师:
2025年教育实习已进入后期,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生返校时间定于2025年12月25日至28日。请各实习指导教师提前通知实习基地学校并安排好后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领实习生集中返校。
二、加强安全管理。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实习生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消防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实习生返校后,《实习成绩评定表》(一式两份)和《实习手册》由指导教师审核后于2025年1月4日前交实习生所在学院。《实习手册》作为教学资料由二级学院归档,《实习成绩评定表》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1月10日前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排列)统一交教务处实践科。
四、请各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学校推荐的基础上进行优秀实习生评选,评优比例控制在各实习点人数的20%内。
五、各实习指导教师请在2026年1月10日前将教育实习成绩(附件1)、《指导教师日志》、优秀实习生名单及推荐表(一式两份)提交到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2107B)存档,并整理好各实习点账务,提交实验实训管理科进行票据审核。
六、实习生返校后一周内,由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召开各实习小组总结会,对本届教育实习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每个实习小组推荐2篇优秀实习总结,连同指导教师实习工作总结一同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电子版发至akujwcsjk@163.com。
联 系 人:胡仕程
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教育实习成绩(附件1)
安康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件2)
教 务 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