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教学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启用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推进我校劳动教育信息化管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根据《安康学院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学校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启用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现将平台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简介

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是集“实践任务管理、过程记录、成果认定和学分考核”于一体的线上综合管理系统,其目的在于为学生提供便捷的劳动实践选择,同时实现劳动教育全过程的有效追踪和数字化评价。

学院可通过劳动教育平台发布劳动实践项目并指定劳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负责本院劳动实践项目的审核和学分认定,学生通过参与并完成劳动实践项目获得学时与学分。

二、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登录

1.教师登录。一是通过学校“一网通办”认证登录,进入“实习管理系统”模块,在左上方“实习管理”切换为“劳动教育”;二是访问网页(www.xybsyw.com),账号为本人工号,初始密码为“t+姓名首字母+@+工号”。

2.学生注册和登录。通过网页端或校友邦微信小程序进行注册并认证,即可进入劳动教育平台。

三、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内容

1.日常生活劳动:应紧密结合校园生活,组织学生开展绿化养护、校园卫生、教室清洁、实验室维护、文明寝室建设等劳动锻炼,培养学生掌握日常生活劳动技能和形成良好行为习惯,助力推动校园文明建设。

2.专业生产劳动:实践围绕专业特色,积极打造“专业+劳动实践”“创新创业+劳动实践”。结合专业实习教学实际,每学年安排一定课时的生产劳动实践。以校内外专业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学生到高新企业体验现代科技条件下劳动实践新形态、新方式,安排学生参与生产实践活动,同时与“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等创新创业赛事深度融合,积累职业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3.服务性劳动:以校院两级团学组织为主体,开设“菜单式”志愿劳动项目,加强学生公益性劳动意识。结合专业实习教学实际,每学年安排一定课时的服务性劳动实践。积极搭建志愿服务平台,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福利院和公共场所等参加志愿服务,开展公益劳动,参与社区治理;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活动,引导学生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培养学生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

四、劳动实践项目操作流程

1.创建项目(安排劳动实践活动的教师提交)

教师登录劳动教育实践管理平台后在首页点击“创建劳动实践项目”。创建项目时需填写完整的项目信息,设置参与方式和设置。(“认定评分”选项建议选择“直接认定”;“项目描述为必填项,需清晰阐述活动内容与要求,使学生了解项目实施内容。)

2.项目审核(劳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负责)

院级劳动实践项目由本院劳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审核,校级劳动项目由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创建者可以下载劳动项目二维码用于邀请学生参加。

3.学生报名

学生通过邀请二维码进入报名参与,也可通过校友邦小程序“成长-劳动教育”项目池进行报名。

4.学分/学时认定审核(劳动教育实践指导教师负责)

大二、大三学生完成劳动实践项目并申请认定,指导教师在网页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获得劳动项目相应学时。

五、劳动实践活动组织

1.加强劳动精神学习宣传

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开展劳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学生把握劳动精神和奋斗精神的实质和内涵。以植树节、学雷锋纪念日、五一劳动节等节日和劳动实践月为契机,组织劳动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劳动光荣主旋律,营造热爱劳动的校园文化。

2.规范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实施

“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在第3~6学期开设,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与劳动实践。实施中,针对劳动任务特点,指导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性别特点和个别差异等情况,妥善分工。学生要按照教学要求积极参加劳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劳动任务,劳动后要及时进行总结。

3.强化劳动活动安全管理

在劳动过程中,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动态,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确保劳动活动有序、安全开展。针对不同类型的劳动项目(尤其是生产劳动、户外服务等),必须进行针对性的风险识别与防范教育,明确劳动纪律及安全措施。必要时,须为学生购买短期意外保险。

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启动劳动教育实践管理系统,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问题、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教务处实验实训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3261124,联系QQ491672544。


附件:

1.劳动教育校级(院级)管理操作指南

2.劳动教育指导老师操作指南

3.劳动教育学生操作指南


2025117


下一条:关于2025年校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