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重修、补修课程经学生个人网上报名,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审核,现从10月8日起开始上课,请各二级学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通知有关教师上网重新下载打印学生点名册,重修、补修学生名单已添加到该班学生名单中,并严格按照重修、补修名单对学生进行考勤和考核。
二、通知学生上网查询个人课程表,选择跟班重修的学生按照课程表中的时间和地点上课,并按照该门课程考核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三、选择自学重修或自学补修的学生在自学过程中,要积极主动与任课老师联系,参加任课教师当面辅导不少于3次,并填写《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补修)辅导记录表》。全部辅导结束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并留存《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补修)辅导记录表》。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
四、重修、补修课程考核与期末正常课程考核冲突时,须先参加正常课程期末考核;重修、补修课程须申请缓考,跟随次学期初补考一并进行。
五、跟班重修、补修学生考核应跟重修班级学生同要求同考核,自学重修或自学补修的学生将3次辅导记录作为重修、补修课程平时成绩录入的依据。
六、请务必通知需重修、补修的学生从10月8日起随下一年级相应课程及班级参加学习、考试,并做好相关记录。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重修课程学生名单
2.2024~2025学年第1学期补修课程学生名单
3.安康学院自学重修(补修)辅导记录表
教 务 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