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教学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暨专业负责人说专业活动的通知
2024-09-27 10:07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修订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及配套教学大纲的通知》要求和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暨专业负责人说专业活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审核范围

所有本科专业(含专升本、单招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

二、答辩时间

20249月29—9月30日(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三、答辩地点

江南校区4号楼4204室

四、答辩审核安排

1.答辩以学院为单位,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2.答辩人: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参加人:二级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

3.答辩程序:

1)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汇报

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汇报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主要修订内容。要求使用PPT汇报,每个本科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有专升本的本科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

2)答辩

专家根据各专业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及现场答辩情况提出问题,汇报人答辩。提问及答辩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专家组评议

根据各专业的工作情况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质量,按照百分制评定各专业的成绩,并对专业的特色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请各二级学院答辩人及参加人员按答辩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准备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纸质版各一式七份供评审专家审核。

五、答辩审核要求

各专业根据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较上一级人才培养方案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的修订情况进行汇报。专家组结合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培养目标。各专业要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服务面向,在充分调研校友、用人单位及社会需求状况,考虑学科专业特色及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本科医学教育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及专业补充标准、相关行业标准等,科学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清晰明确。

2.毕业要求。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接岗位(群)入职要求和职业发展适应性,细化毕业生应该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要求,表述要明确、具体、可测,突出本专业核心能力要求。

3.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课程设置要关注学科发展前沿,注重课程内容的基础性、系统性与科学性、先进性的有机结合, 能够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专业选修课程能够满足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需求;实践教学环节学分/课时比例应符合国标和专业认证要求。所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应满足相应的支撑关系。

4.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能够有效支撑毕业要求。合理标注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矩阵支撑度,明确“强相关、中相关、弱相关”三组关系。

5.学分课时。严格控制总学分,科学合理设置各课程模块学分和自主学习学时。每周课时和学时总数不超过50,确保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和自由探索的时间。

6.第二课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合理设置第二课堂课程,明确开课学期,细化各专业“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促进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7.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依据《安康学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169号)《安康学院专业毕业要求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170号)《安康学院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171号),恰当运用各种评价方法,收集来自各方的意见和数据,提供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

8.格式规范。人才培养方案的排版、格式(字体、行距、各种表格)等应规范、标准。

六、意见反馈及修订完善

1.各二级学院须安排专人做好本次答辩过程的记录工作,综合分析专家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定稿的人才培养方案至少经专业认证通过专业的3位专家审核

2.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109日前将2024级本科(含专升本单招)人才培养方案标注更改的原方案更改后的新方案(须附完整签字页+首页盖学院公章),外审专家意见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合理性调研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江南校区2107A室),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akujwcjxk@126.com(命名方式:二级学院+2024级培养方案及合理性调研报告)。

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教学核心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与论证工作,按时报送材料,并准备相关答辩事宜。本次答辩审核结果将作为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方式:3261824


附件:

1.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时间安排

2.人才培养方案专家意见表

 

教务处       

                                20249月27日   


附件【附件1 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审核时间安排.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人才培养方案专家意见表.xls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第三批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的通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