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2〕12号)文件要求,经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议组评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一致认为我校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已具备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2月21日-27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3261901。
教务处
2022年12月21日
上一条: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混合式教学改革试点课程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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