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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学期落实学生晚自习制度及教师辅导制度的通知
2013-02-25 08:54     (点击: )

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切实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学业辅导、答疑问题,培养学习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根据《安康学院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年第二次)》工作要求,全校2011级、2012级学生必须按照院系统一安排,参加晚自习活动。2010级学生可自主安排晚自习。各院系要落实晚自习教师下班辅导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督促任教师下班辅导,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学工部门要组织动员学生上晚自习,并加强对各班学生上晚自习的出勤、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加强学生晚自习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安排好各专业主要课程任课教师晚自习下班辅导,公共课程由开课院系负责安排授课教师下班辅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做好学生晚自习辅导安排工作。

1. 各院系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康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评价方法》,高度重视课后辅导答疑教学工作环节的落实。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结合专业、课程特点,考虑学生在晚自习中的学习任务,通过提供预习提纲、指定参考阅读书目、布置适量作业、组织各种学习活动等,充实晚自习的学习内容。

2. 进一步落实学生学业导师制度。各院系可安排学业导师利用晚自习对学生进行全方位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3. 做好任课教师晚自习辅导安排,落实晚自习辅导制度。任课教师进班辅导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晚自习时段。辅导重点是本专科一年级学生,原则上一个教学班的每门理论课程每2周至少辅导1次。各院系可按照单双周安排循环轮流辅导。

4. 实行系领导带班制度。在晚自习辅导时段,各院系须有一名院系领导或两办主任带班,及时掌握情况,做好进班辅导教师的考勤,处理师生学习工作中的问题。

5. 各院系在34前,将第315周《晚自习教师进班辅导及院系领导带班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科(纸质及电子版)。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公共基础课教师的辅导时间,由教师所在院系统一安排,并按要求报教务处教务科。

二、各院系、学生工作部要切实做好学生晚自习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生晚自习考勤制度。

三、2011级、2012级上晚自习的教室由后勤保障处教室管理科统一协调,相对集中,按班级安排。

四、学校组织检查组,根据各院系《教师进班辅导及院系领导带班安排表》,抽查晚自习制度和辅导制度的落实情况情况并作为考核院系教学管理工作的依据。

 

 

                                         

                       201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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