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2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鼓励教学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承担或参与省级教改项目研究工作。立项内容和具体条件请参阅《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和《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详见附件)。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有校级教改立项研究的基础。一个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兼多个项目的主持工作,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未完成2011年省级教改项目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教改项目。
3.除公共基础课、校级精品课程外,单门专业课程的改革或课件的开发,原则上不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立项的省、部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今年勿推荐申报。以往已立项研究较多,或者已有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的课题,如无创新或发展,原则上不再作为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4.我校推荐申报名额:5个。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各院系根据学校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遴选推荐工作,并于10月14日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1.项目申报所在院系或部门需填写汇总表并提交电子文档。
2.申报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七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每个申报项目需提供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及其目录;每个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统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教育厅“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项目每两年组织申报一次,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规划,择优推荐,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争取获得省级教改项目立项。
联系人:史丰 高翔(3261824)
E-mail:123688291@qq.com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陕西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3〕20号)
教 务 处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