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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填写“课程期末成绩分析表”的通知
2013-06-09 10:03     (点击: )

各院系、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成绩分析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期末考试以及学生平时成绩的分析,可以对试题的难度、与大纲的符合度、学生学习情况、对本门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等进行全面的评价,达到改进教学的目的。目前我校统一采用教务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课程期末成绩分析表”,现对分析表中填写的相关内容要求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除集中实践环节外的所有课程(含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都必须进行成绩分析

二、期末成绩分析表输出后,在“成绩”栏目中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1.平时成绩分析。应说明平时成绩的构成与依据,尤其对平时成绩很高,但期末成绩较低的情况,要分析其原因。

2.试卷分析

1)试题质量,如试题的难度、与大纲的符合度等。

2)答卷情况,知识点掌握情况,若出现普遍性及典型性错误,应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

3.分析教师教学方法、手段、内容处理等。

4.分析学生学习态度、兴趣、方法等。

5.改进措施。针对以上分析,提出改进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加强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措施,措施描述应准确、可实施、可操作。

6.成绩分析填写应不少于200字。

三、集中性实践环节不需提交期末成绩分析表,但应有工作总结,成绩分布分析包含在总结中,以能力培养目标和实训项目设置为主线,对实践的形式、内容、训练方式方法、预期目标完成情况、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四、教研室主任审核时,须重点关注教师是否对课程考核进行详细、认真分析;上一轮该课程成绩分析的整改情况和本次分析“改进措施”是否可执行,并要求教师在后面的课程教学中进行整改;教学副主任签字复核。

                                 

                                   20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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