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我校教学评建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及四川文理学院评估专家对我校教学的诊断,发现教师教学、试卷、毕业论文等方面仍有许多不规范之处,现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请各院系务必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重申有关要求。
一、课堂教学方面
(一)问题
1.部分教师没有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2.教师在授课时没有携带教案、教材、学生名册等;
3.部分教师多媒体授课时,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不与学生互动;
4.教师在课堂上不能严格要求学生;
5.部分实践课程没有教材或讲义。
(二)要求
1.请各院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安康学院 教字〔2006〕25号)文件,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2.教师要对教学具有敬畏之心,要有责任感,认真备课、上课,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负责、为个人负责、为学校负责;
3.严格执行教学大纲,上课时须携带教案、教材、学生名册、教学进度表等;
4.加强对青年教师教案编写的指导,突出教学的重难点,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
5.采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应有应对突然停电或多媒体设备故障影响教学的预案,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6.加强多媒体课件的审查,督促采用多媒体授课的教师上传课程资源,严格执行《安康学院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2〕213号)的文件精神。
二、课程考核方面
(一)问题
1.阅卷统分错误或随意增减分数;
2. 参考答案错误、评分标准不详细;
3.平时成绩给分随意,没有记录依据,对同一个教学班缺少统一公平公正的评分标准;
4.考试资料缺失或不全;
5.未按要求装订试卷与归档。
(二)要求
1.请各院系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管理条例(修订)》(院发〔2009〕64号)与《关于(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管理条例(修订))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教务处 2012.06.20),严格执行文件要求;
2.教师需增强责任心,阅卷时严禁随意增减分数,或统分错误;
3.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与考核,平时成绩要有依据,把考勤、作业、课堂讨论等按一定比例计入平时成绩;
4.实践类课程考核应有考试说明、评分标准、学生作品、考核评价分析等;
5.对试卷类考试应重点对期末考试进行分析,对实践类考试可以对总评成绩进行分析,考试分析要求详见“教务系统”中的“【期末成绩分析表】中‘考试后记’填写建议”;
6.认真学习《安康学院教学单位教学档案内容及保存要求》(安康学院 教字〔2010〕9号)和《安康学院试卷归档规范要求》(院发〔2010〕3号),严格执行教学档案等资料归档要求。
三、毕业论文方面
(一)问题
1.论文题目太大、太小,文题不符;
2.题目、摘要、关键词、外文文献翻译错误太多;
3.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答辩记录等填写不规范、不详细。
(二)要求
1.严格按照《安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技术规范(试行)》(教务处字〔2009〕28号)、《安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院发〔2009〕41号)、《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规范要求》(院发〔2010〕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毕业论文各个环节;
2.对题目过大、过小、文题不符、语言逻辑有问题的论文题目,应组织专家认真研讨,对照文稿内容予以修改;
3.教师评语一定要结合本篇论文(设计)来写,言之有物,切合实际,针对性强,避免套话空话,所有签名时间要符合工作安排的逻辑顺序;
4.答辩记录要完整详细,包括教师提问与学生回答两个方面,所提问题具有专业学术性,并有一定的深度;
5.成绩评定:严格按照指导教师评分40%、评阅教师评分30%、答辩评分30%的比例换算总成绩,总评成绩实行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
6.外文文献:按照《关于(安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的有关补充说明》(教务处 2012.11.27)执行。
以上问题,请各院系领导和全体教师务必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本着对自己、对学生、对学校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好本职工作。院系党政领导应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分工协作、齐心合力重点抓好教学评建这项中心工作。对于本学期的试卷、毕业论文等,在以后的教学检查或专家预评估中若发现类似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安康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校发〔2013〕37号)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能明确纳入教学事故的失职情况,将予以点名通报。
教 务 处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