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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2011-10-11 15:11     (点击: )

各院系、相关部门:

为不断推动我院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与创新,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研究教学方法、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为广大青年教师搭建互相交流、学习和展示教学风采的平台,学院决定,举办安康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大赛活动安排如下,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参照《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实施办法(试行)》(安康学院教字〔20113号)精心组织,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一、参赛条件及范围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3.参赛当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4.凡在我校工作、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主要从事教学工作、满三年教龄(含三年)的专任教师。往届已获教学能手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

5各院系按学院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决赛青年教师。

二、 组织机构

基本功大赛由教务处、院系主办,学院成立本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领导小组,下设评审专家组,负责基本功大赛的评奖工作。各院系成立基本功大赛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申报和推荐工作。

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王兴林

副组长:陈 刚

成 员:单福东 赵临龙 钟生海 王浩东 戴承元

    何家理 哈红光 许宝林 黄路阳 余 谦

    王 军 张东红  李新安 李万明 权大学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获得者授予“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获奖教师按照等次计入相应教研积分。

四、 比赛程序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阶段(1012日—1026日)

以院系为单位,组织本部门青年教师参加预赛。为充分体现预赛的公正性,要严格按照本次比赛的评分办法评分,专家评审组和同行参与评分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学生参与评分人员采用随机抽取办法,人数不得少于授课班级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各院系应将所有参赛教师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本部门公示,并按分数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教师参加决赛,对教学基本功差的教师应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各院系于1017日前将本部门初赛评审专家组成员以及预赛安排意见报教务处, 1028日前填写《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推荐汇总表》提交教务处,同时提交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及参赛教案。

(二)决赛阶段(117日—1125日)

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位参赛教师需准备三个学时的教学内容(时间各为50分钟),117日上报教务处,决赛时由评委任选其一。

决赛阶段将由学院评审专家组、教学督导组及听课学生综合评分。

比赛结束后,学院将组织获得大赛一等奖的青年教师于121日—129日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示范教学,展示我院青年教师教学素养与精神风貌。

五、评分办法

比赛采用百分制。

初赛阶段,采用专家组评分、教师同行评分和学生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评分。专家组按《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专家评分表》进行评分,专家组评分占总分的50%;教师同行按《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同行评价表》进行评分,同行评分占总分的30%;学生按《安康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分,学生评分占总分的20%

决赛阶段,采用专家组评分和学生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评分。专家组按《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专家评分表》进行评分,专家组评分占总分的80%,并去掉其中的最高分;学生按《安康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分表》进行评分,学生评分占总分的20%

附件:1.安康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院系名额分配表

2.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推荐汇总表

3.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专家评分表

4.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同行评分表

5安康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分表(学生)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附件1 安康学院第四届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院系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 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推荐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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