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相关部门:
为保证我院教改项目质量,将教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安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院拟对2010年立项的教改项目(详见安康学院教字〔2010〕125号文件)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是否按计划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的要求;
2.项目所在院系是否对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加强组织领导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3.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切实将经费用于项目研究;
4.阶段性改革研究成果的水平如何,有哪些突破性进展;
5.项目计划中含有实验内容的项目,是否开展了相应的改革试验;
6.在进展过程中尚待解决的问题。
二、检查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安康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请自行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双面打印,经院系审查后将其与阶段性成果(如论文、调研报告、培养方案、实验设计等)于2011年4月8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2.检查依据为各项目合同书中承诺须完成的阶段性成果。
3.凡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者将取消其项目及经费资助。
我院教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与所在院系或部门共同负责制。希望各院系、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做好项目的后续研究、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并按期完成。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