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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阳晨牧业科技公司联合办学协议
2012-06-04 14:32     (点击: )

甲方:安康学院

乙方:安康市阳晨牧业科技公司

    为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满足乙方对人才的需求,拓展甲方学生就业渠道,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联合开展人才培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主要内容

    在甲方设立校企合作班,以“阳晨”命名,采用“订单培养”方式,联合培养乙方急需的畜牧兽医专业人才。

    二、开办时间与办学规模

    1.时间:从2011年起,每年设立一个“阳晨”班,具体培养届数由双方根据乙方需求具体商定。第一届学生从2010级专科学生中选拔,选拔工作于2011年4月开始,9月份正式开班。

    2.规模:每届每班学生20—30人。

    三、学生来源及选拔

    1.学生来源:甲方生物类、农学类、管理类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专科一年级学生。若畜牧兽医专业恢复招生,学生可直接进入“阳晨班”。

    2.选拔方式:学生自愿报名,甲乙双方共同面试考察商定。

    四、培养方式

    1.实行订单培养方式,甲方、乙方及学生三方共同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到乙方就业。具体协议另行商定。

    2.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充分考虑乙方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特点,突出应用性和实际操作能力培养。具体培养方案由甲方起草,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3.理论课教学及课堂实习实验在甲方完成,需要在现场进行的课程实习训练、生产实习在乙方进行。

    4.学生在大学第三年最后一学期进入乙方“顶岗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应自觉遵守学校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按企业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经甲乙双方研究,可取消“阳晨”班学员资格。

    五、甲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1.负责推荐品学兼优的生物类、农学类、管理类及其他相关专业专科学生大一年级结束时进入“阳晨班”。

    2.负责选拔具有相应资格的优秀教师担任教学工作。

    3.配备专门班主任,做好入选“阳晨”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管理,督促学生加强自身修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习和实习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严重违纪违规者,取消“阳晨”班学员资格。

    4.教育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良好习惯,自觉遵守履行培养协议,不得自行安排订单培养“阳晨”班学生的毕业去向(经乙方考核不合格者除外)。

    5.以减免学费或补助形式向每位学生每年补贴1500元,补助发放时间为:大二结束前一个月和大三结束前(毕业前)一个月。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惠农招生、就业政策支持。

    6.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选模等方面与其他学生享有同样权利。

    六、乙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1.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实习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2.可定期对甲方的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亦可选派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部分课程授课。

    3.负责做好学生课程现场实习训练、生产实习安排,协助甲方做好实习期间学生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大学第三年最后一学期“顶岗实习”的安排与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为每位学生每年提供2000元的生活补助。补助发放时间为:大二结束前一个月和大三结束前(毕业前)一个月。

    6.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取得安康学院毕业证书,身体健康者,负责安排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成为阳晨正式员工。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八、生效日期: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安康学院(盖章)    乙方:安康市阳晨牧业科技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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