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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安康学院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的通知
2024-04-19 15:10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校发〔2022〕1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教字〔2024〕9号)的精神,学校将于2024年4月24日举行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报名参加本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

2024年4月24日下午14:10-16:10,具体考试安排详见《2024年上半年安康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安排表》(附件)。

三、考试科目

《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规违纪的考生,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取消考试成绩。

(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3:50)进入考场,开考后(下午14:10)禁止入场。

(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入场,主动接受身份核验和金属探测,入考场后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备查。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坐错位置的考生,将按违纪处理。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电子产品、书籍、笔记、资料、报刊、演草纸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在规定的答题区域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红笔、铅笔或在演草纸作答一律无效。字迹潦草无法判断的,一律按“0”分计。

(五)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

(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信号发布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携带试卷、演草纸离开考场。

五、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及时查阅考试安排,了解自己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教室和座位信息,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备齐考试所需的文具用品,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请相关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考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考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督促考生按时参加考试。

(三)面试工作由相关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面试结束后,请于4月30前将面试成绩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实践科。

联系电话:0915-3261853(梁老师); 0915-3261124(徐老师)。

 

 

附件:安康学院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安排表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安康学院2024年上半年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笔试)安排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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